福建宁德周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拟认定第一批犬类狂犬病免疫点机构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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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的通知》(闽农牧〔****〕*号)的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促进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我局结合周宁县实际,以便民为原则,经过前期摸排走访,“周宁县汪喵之家宠物用品店”有营业执照、一名乡村兽医以及固定经营点,我局拟将该经营主体定为周宁县犬类狂犬病免疫点(第一批),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公示对象不满足认定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于****年*月*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实名举报。如还有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愿意设立为犬类狂犬病免疫点的,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联系电话****-*******附件*:周宁县犬类狂犬病免疫点(第一批)
周宁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