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金溪县浒湾古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设计、施工、采购及运营管理)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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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浒湾古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设计、施工、采购及运营管理)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上传时间:****-**-** **:**信息来源: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文件开启时间文件开启方式评审办法
资格后审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致各投标人:
现对金溪县浒湾古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设计、施工、采购及运营管理)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资格审查文件中***.******.***资质要求:(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设计资质要求:设计方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现澄清变更为:***.******.***资质要求:(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设计资质要求:设计方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