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3号工程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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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号工程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号工程包补充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组织招标的“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号工程包”(招标编号:E**********************)现作如下补充: 一、重新上传清单,详见附件。 二、原第*章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以银行到账为准)。 ? 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以银行到账为准)。 原第*章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万元。 现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万元。 三、原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造价咨询单位(审核):****** 现修改为:设计单位: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福****** 四、资金支付:工程款按进度支付(最高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专家意见整改完成后)且办理竣工结算完成后**日内拨付工程款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完成后**日内拨付。 五、履约条款:因成交人未在约定时间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每逾期*天,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元。若成交人逾期交货达**天(含**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将该施工企业列入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平台异常名录,成交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做此说明。招标人: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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