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民法典相伴,向校园欺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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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附件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违法犯罪,减少校园欺凌现象,****年*月**日上午,天心区司法局大托铺司法所所长王青山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兴隆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专题讲座,活动邀请湖南望龙律师事务所徐芳律师参与。课堂上,王青山所长以“民法典十拒绝校园霸凌”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随后,徐芳律师以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典型案例为例子,向同学们重点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勇敢面对校园欺凌,提高明辨是非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生活方式,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积极思考,踊跃发言,课堂气氛轻松活跃。大家纷纷表示,当自己面对校园欺凌时,将不再软弱、退让和隐瞒,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当他人遭受校园欺凌时,要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及时向老师举报。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事业,需要持之以恒、深耕细作地抓实。下一步,大托铺司法所将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促进法治校园建设,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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