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费用催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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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费用催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亳******项目名称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费用催缴项目编号:YDGC*******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情况该项目于****年*月**日*:**时进行开评标,共*家投标单位递交标书,经评审,*家否决投标,投标单位北京灵理律师事务所、安徽执惠律师事务所、安徽佑安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中安徽执惠律师事务所、安徽佑安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同意按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灵理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进行履约,一并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序及名称中标候选人:北京灵理律师事务所、安徽佑安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执惠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报价:费率:**%工期(供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递交异议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异议的日期;(*)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其异议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单位共同提出,或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三日(最后一天为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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