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调整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补发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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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于****年*月**日公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的要求,根据新修改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之规定,遗失、灭失声明不再按原规定刊发声明**个工作日。根据上述决定,自即日起,雅安市名山区范围内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特此通告。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