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清镇市新店镇、暗流镇、卫城镇片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设计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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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我单位于****年**月**日 **:**:**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类)发布的"【清镇市新店镇、暗流镇、卫城镇片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设计】"(入场登记号:【E***************R】)招标公告。 因【各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 **:**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类)发布的"【清镇市新店镇、暗流镇、卫城镇片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设计】"(入场登记号:【E***************R】)招标公告。 现因【本项目原建设方案作调整,项目建设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四条“除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政策变化、规划改变等非招标人原因发生变化,招标人启动招标程序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规定】,终止本项目招标。 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及流程办理退还事宜。 特此公告!】,终止本项目招标。
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及流程办理退还事宜。
特此公告!招标人: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联系人:招标三部、朱银、韦志丽、殷亮凯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文件预览:终止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