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消防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063)更正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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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消防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A-****)更正公告第*号【信息时间:****-*-*】受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消防设备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消防设备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A-****(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变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鲁志强、杨光(二)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号(三)采购人联系人:顾占山(四)采购人联系电话:***-********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消防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A-****)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