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师范大学干部任前公示(2024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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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提任前公示:吴玮,女,****年*月出生,汉族,研究生,教育学硕士,讲师,****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拟任心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宋梅砚,女,****年*月出生,汉族,研究生,教育学博士,副教授,****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外国语学院教师。拟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桂林路***号行政楼***室(邮编******);联系邮箱:******。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