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361027202402290202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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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TYFB_FJJSZ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金溪县光电产业园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施工费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M值=********.**元,Z值(暂估价及暂列金)=*******.**元”,与招标人公布的模拟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及暂列金合计金额不一致。
现澄清如下:
暂列金额以招标人公布的模拟工程量清单金额为准,同时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为:
施工费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M值=********.**元,Z值(暂估价及暂列金)=*******.**元。
招标文件与本次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特此说明。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