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2024年06月05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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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号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地点批准日期批准文号原文链接*碌曲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分类处理厂建设运营项目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南州碌曲县玛艾镇拉内卡村(碌曲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用房西侧)****年**月**日州环审批〔****〕**号见附件*碌曲县百源百惠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碌曲县************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隔壁**号****年**月**日州环审批〔****〕**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