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广德市柏垫镇土桥取土场生态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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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柏垫镇土桥取土场生态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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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柏垫镇土桥取土场生态修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丁店村丁店街道***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肆仟玖佰肆拾捌元伍角贰分(*******.**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肆仟玖佰肆拾捌元伍角贰分(*******.**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广德市柏垫镇土桥取土场生态修复;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浮石、危岩清理、边坡修理、绿化工程、排水沟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及监测等工程;
施工工期:***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朝华;
执业证书信息:岩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证书编号:(FG)********。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新广、杨仕刚、吕盼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柏垫镇政务新区、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中雅蓝色公馆西*单元****,联系电话:吕先生 ****-*******、何女士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柏垫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德市柏垫镇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吕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中雅蓝色公馆西*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