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3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后埔(桃花)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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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后埔(桃花)***kV变电站***kV送出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后埔(桃花)***kV变电站***kV送出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中试所******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城东海街道。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①拟建后埔~滨城、东海二变***kV线路工程:利用市政建设管沟敷设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km(折单*.*km)。②拟建东海蓝线脱开东星变改接入后埔变***kV线路工程:利用市政建设管沟敷设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km。③丰海、滨城及东海二***kV变电站对应间隔保护装置改造工程。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本工程不涉及电缆线路土建施工,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电磁环境 运营期输电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kV/m,磁感应强度小于***μT。 *、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功能及植被恢复。 *、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噪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将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有关规定。 *、固体废物 施工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环卫部门收集系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收集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填埋;拆旧工程产生的电缆线路及相关的电缆附件等固体废物由建设单位物质部门回收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地址:丰泽区妙云街***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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