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草原火险综合监测站)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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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草原火险综合监测站)澄清答疑通知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月**日收到*家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现就质疑事项作如下澄清答疑:质疑事项(原文):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项目情况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均无对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招标文件对资格审查要求前后不一致。回复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未做要求,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可以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也可以不参照,均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所以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项目情况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年**月**日文件预览: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草原火险综合监测站)(第*次).GZTYDY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草原火险综合监测站)(第*次)_答疑文件.pdf答疑文件.pdf澄清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