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郎溪县梅渚镇2024年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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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梅渚镇****年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郎溪县梅渚镇****年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CS-*******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梅渚镇****年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黄渡乡方槐村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郎溪县梅渚镇****年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郎溪县梅渚镇****年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波形梁护栏约****米、交通标志**个、示警桩约****个、道口标注**个,设置交通标线约***平方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控制价清单及采购需求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晏辉 执业证书信息:皖************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兆国(组长)、苏醒、朱玉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或盛康******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郎溪县建平镇珠光国际*栋*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地址:郎溪县财政局***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郎溪县梅渚镇九华街 联系方式:万远林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康****** 地 址:郎溪县建平镇珠光国际*栋*楼 联系方式:陆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远林 电 话:****-******* 十、附件 *、郎溪县梅渚镇****年道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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