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关于拟作出娄底康乐康宁精神病医院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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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娄底康乐康宁精神病医院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号;邮编:******;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娄底康乐康宁精神病医院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入河排污口名称 娄底康乐康宁精神病医院入河排污口。 *、设置单位 娄底康乐康宁精神病医院。 *、设置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小碧村碧溪河左岸(东经***.********°,北纬**.********°)。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混合废水排污口,***.***m*/d、*****.***m*/a。 *、排放方式 间歇。 *、入河方式 自建管道。 *、污水排放标准 污染物浓度及排水量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排放标准。 *、排入水体基本情况 娄底康乐康宁精神病医院入河排污口设置在娄星区碧溪河左岸,排入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 *、公众参与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娄星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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