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4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 (项目编号:DLGP-D-2024001)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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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 (项目编号:DLGP-D-*******)成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一、项目编号:DLGP-D-*******二、项目名称:****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三、成交信息第*包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金额(万元)天******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利津路榕洋金城大厦A座*********************Q**************.******四、主要标的信息第*包 :类型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类****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正常办公需要租赁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正常办公需要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王卉、王颖、张峰(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文件规定,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增**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市******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兴妹电 话:***-********十、附件采购文件:****.pdf《中小企业声明函》:****.jpg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用房归天津******所有,天******为运营主体。因已租用该地点及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租用地点交通便利,便于办公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且已被东丽区市民及办事企业所熟悉,因合约到期,为保证办公地点的延续性,且周边无其他适合替代的租用地点,因此需继续租用此处房屋用于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用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