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松政通〔2024〕 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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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古市镇古城邻里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来电咨询和建议。结合征求意见及相关部门论证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修改,现将调整修改情况予以公布。主要调整修改内容:一、第四条签约及搬迁期限:“签约期限及搬迁期限另行公布”修改为“签约期限及搬迁期限由古市镇人民政府另行公布”;二、第六条房屋认定:“尚未登记或对权属、面积、用途和结构等有异议的”修改为“尚未登记、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或对权属、面积、用途和结构等有异议的”;特此通告。松阳县人民政府****年*月*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