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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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的眉山市水上运动营地(含装饰装修)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年*月********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元,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号)规定,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日,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人:辜老师,电话:***-********,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号。
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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