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衡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上报群众反映西湖公园内游乐设施噪音扰民问题(第十二批电D3HN202405200065号)调查处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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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上报群众反映西湖公园内游乐设施噪音扰民问题(第十二批电D*HN************号)调查处理情况的公示****年*月**日,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二批电D*HN************号环境举报问题,现已办结,现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西湖公园游乐场位于衡阳市石鼓区古汉大道**号西湖公园东侧,建于****年,内有海盗船、摇头飞椅等游乐设施。二、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接到任务派遣单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局园林绿化科牵头,会同石鼓区城管局、生环局、园林所相关人员到实地了解情况。西湖公园内海盗船、摇头飞椅等游乐设施配有音响设备,在营业时间段(*时-**时)会播放音乐用于招揽顾客、增加游乐氛围。游乐场周边***米范围内有演武坪小区等居民小区,实地走访,音响设备对周边部分居民生活造成了影响。三、处理、处罚情况*.我局督促西湖公******,要求其对园内游乐设施加强监管,规范使用音响设备,按照城市公园管理相关规定为音响设备音乐设定开放时间和音量,明确中午休息时间(**时-**时)及晚上*点后关闭音响设备,不得播放音乐扰民。*.公园已重点组织海盗船、摇头飞椅等游乐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他们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公园成立工作专班,加大游乐场所日常管理和巡查力度,特别是周末及节假日期间进行重点督查。*月**日,我局走访了公园附近演武坪小区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均表示游乐场音量对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已没有太大影响,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四、问责情况无相关情况。 五、办结情况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六、下一步工作*、督促游乐设施经营户按照书面承诺和相关规定要求,严格遵守音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设备音响音量和开放时段,做到不扰民,无投诉。*、定期不定期到居民小区走访。虚心听取小区居民意见,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改效果。*、随时接受主管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 ****-*******衡阳市城市管理局****年*月*日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