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F街坊下岸A-04-2地块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温政务中心土告字〔****〕**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F街坊下岸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概况:宗地名称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F街坊下岸A-**-*地块宗地坐落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下岸村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产业条件金属制品业出让面积(㎡)*****.**容积率≥*.*且≤*.*拍卖起始价(万元)***第一阶段上限价格(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起始亩均税收(万元/亩)**竞亩均税收增加幅度(万元/亩)*出让年限(年)**其他要求(绿地率%)≥**%备注: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其他相关要求:(一)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万元;(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三)达产后亩均增加值≥**.*万元/亩;(四)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准煤;(五)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六)R&D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二、拍卖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三、竞买对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二)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立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三)本地块只能独立竞买,不支持联合竞买。(四)竞******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达产后实际缴纳的年亩均税收值认定;竞买******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年的年亩均税收按竞买人在鹿城区范围内实际缴纳的年税收减去竞买人在竟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额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五)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鹿城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应当在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并以新设立******与地块项目监管人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地块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四、地块的拍卖起始价和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地块起始地价为***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第一阶段上限价格为****万元。(二)当地块竞拍价格未达到第一阶段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当竞买人报价达到第一阶段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达产验收后连续**年的年亩均税收的程序,地块起始年亩均税收为**万元/亩,每次竞报幅度为*万元/亩(含)及其整数倍,按照竞报年亩均税收最高者确定竞得人。(四)当地块竞报年亩均税收达到***万元/亩(含)时,再次转为竞地价,增价幅度为每次*万元(含)及其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五、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拍卖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九、联系方式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楼)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 李女士地块联系人:****-********华女士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