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十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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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十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发稿时间 :****-**-**】 【阅读次数:】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十批)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十批)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部分的计分因素“经营业绩”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组合式防洪板)的,每个计 * 分,最多计 ** 分。
注:提供经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含产品名称〉和盖章页,并标记同类产品),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部分的计分因素“经营业绩”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救生抛投器)的,每个计 * 分,最多计 ** 分。
注:提供经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含产品名称〉和盖章页,并标记同类产品),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林六电话:****-********
*、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马王堆南路**号
联系人:林六
邮编:/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人民东路二段***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栋***
联系人:佘东麟、陶晓微、黄禹卓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