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5日拟作出的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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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泸州市****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泸州市****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 系 人:陈耿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楼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泸州市****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新建大桥南岸连接线工程、酒城大道上跨桥工程、春景下路及绿景路改造工程、 管理用房建筑工程,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工程、海绵城市、 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工程等。(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隧道管理人员生活废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排入泸州市鸭儿凼污水处理厂。(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运输扬尘)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关标准要求。(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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