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南平市建阳区马伏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新招标)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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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马伏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新招标)答疑纪要[第(*)次答疑]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马伏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号 各投标单位注意: 招标项目编号:E**********************南平市建阳区马伏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需补充和更正的内容如下: 一、补充通知: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仅为电子银行保函。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评分标准描述表述更正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担过独立投标人或以监理作为牵头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得 * 分。注: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书关键页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投标人必须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该项类似业绩,否则其业绩不予以认定。 二、招标文件相关部分作相应调整,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招标文件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南平市建阳******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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