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校区亮化工程(2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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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亮化工程(*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原文链接地址校区亮化工程(*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校区亮化工程(*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系统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TYCC-*******(SJLDL***********JCXM*)(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号)。*.项目名称:校区亮化工程(*次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校区亮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是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供应商不能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号);不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年**月********需提供一份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决。*.*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 *.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四室五、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四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若本项目相关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ED 屏幕为准。*.供应商请注意: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通知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号联系人:张雷联系方式:***********(办公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吉发广场C座西区****室联系人:付曼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曼婷联系方式:****-********
*;发布版-校区亮化工程(*次招标).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