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挂网交易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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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挂网工作的函》,现将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挂网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挂网交易目录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目录详见附件*。目录对应的同厂同品规已挂网药品,将在目录内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详见附件*。二、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年*月**日起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带量采购模块采购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本次集采采购周期为*年。三、样品备案有关工作(一)附件*内未做过样品备案工作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请企业尽快完成基本药物告知承诺备案,否则后果自负。四、工作安排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即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以电子合同的方式签定采购合同和建立配送关系。五、工作要求非中选产品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 **号)要求进行挂网和价格调整。鼓励非中选药品主动降价,与中选价格趋同。六、交易系统账号(一)已有“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交易账号的企业,沿用原有的交易账号。(二)无交易账号或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联系方式:****-********技术支持联系电话:****-********附件*: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目录.xlsx附件*:停止交易表.xls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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