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口北林清泓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0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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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北*******.**%股权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海口北*******.**%股权转让方名称
中节能******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保密承诺函》原件(转让方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在北交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 *、标的企业****年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年**月**日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其他资料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