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垫资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旧城区改造,加快武陵源旅游精品城市建设,经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同意,拟对武陵源区原高云小学片画卷路以西城市棚户区进行垫资整理,特拟订该垫资招标方案:一、垫资整理土地概况该棚户区位于武陵源区原高云小学片区,高云家庭旅馆区以南、画卷路以西、高云安置小区以东、高云安置小区道路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亩,规划建设用地约**亩,需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宗地四至及面积详见规划红线图。二、垫资用途垫资用于该宗土地内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国有土地的收回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拆违及腾地。三、棚户区改造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所需垫资该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国有土地的收回补偿、房屋征收补偿需垫资金****万元人民币。实际需要的垫资额以最终征收补偿完成所需资金为准。四、招投标人该棚户区改造垫资招标人(项目业主单位)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土地储备中心,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备注: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拆违腾地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五、垫资时间垫资时间**个月,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发布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六、投标及报名要求(一)投标人在****年*月**日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具备报名资格。(二)投标保证金的入账时间、数量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七、垫资回报(一)在约定的垫资期限内(即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发布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个月内)的垫资不计利息。超过约定垫资时限(即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发布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超过**个月)的,垫资人实际支付到招标人账户的资金总额,以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二)垫资整理的土地出让后,超过出让底价以上部分的区本级政府纯收益,区政府与垫资人按不高于*:*比例分成(即政府不低于**%,垫资人不高于**%)。(三)垫资整理的土地出让后,招标人将在区财政结算后的**个工作日内偿还垫资及回报。八、其他约定(一)投标人中标后即成为该项目垫资人。垫资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支付不少于****万元的资金(****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除外)。(二)垫资人参加该宗垫资整理土地的使用权竞买,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其垫资可抵作竞买保证金。(三)垫资人与招标人签订垫资协议后,其垫资中的****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垫资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招标人将解除垫资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四)垫资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九、招投标时间安排(一)发布公告****年*月**日-****年*月**日在《张家界日报》及相关网站上发布招投标公告。(二)报名、资格审查及邀请函报名时间:****年*月**日- *月**日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武陵源分局联系人:龚海斌联系电话:****-*******;***********报名要求:参与投标报名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等。自然人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资信证明。报名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将通过对投标人实力、信誉、业绩等方面的考察,确定潜在投标人并发送邀请函。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三)投标、开标、评标、定标、通知投标时间:****年*月**日-*月**日;投标地点: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武陵源分局开标、评标、定标时间:****年*月**日-*月**日;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评标委员会依据垫资金额、时间、垫资回报等条件确定评标规则,根据评标规则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时间:****年*月*日;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投标人中标情况,不通知其他落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四)签订合同****年*月**日前,中标人按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张家界市武陵源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储备土地垫资整理合作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