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项目(二次)成交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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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MA****GG**武进经济开发区禾香路***号**.**(均分制)*******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项目(二次)服务范围:为满足日常工作及保障各项活动正常开展,需在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采购餐饮外包服务,负责食堂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承担大队食堂的早餐、午餐及晚餐的供应服务。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文金、冯庆燕、张泓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万元(含)以下*.*%,***万元以上***万元以下*.*%。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的**%计算,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柒元贰角(小写:¥****.**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本级)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长安路**号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北路***号新地中心*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十、附件*.采购文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