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XYSZ-JSGC202405QT-011001的澄清文件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XYSZ-JSGC******QT-******的澄清文件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评标办法 ZHPG_FHJHZ[TY]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名称)XYSZ-JSGC******QT-*********(招标编号)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评标办法中收益与成本分析部分:“投标人自行对收益及成本进行分析并对运营期限进行承诺,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承诺期限进行评审;但是评分项之中对于收益及成本进行分析无相关分值要求,是否需要收益及成本进行分析。 回复:不需要 *.招标文件中并未有财务要求,投标格式文件中关于财务要求如何提供相关文件: 回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投资任务的成员方提供近三年(****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性页面即可),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招标文件中封面、招标公告及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的项目名称均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条***.******.***、第*条*.*中项目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项目名称又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为准。 *.招标文件中并未对投标人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作要求,但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要求上传“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及相关附件”,是否需要提供类似业绩? 回复:不需要 *.招标文件中并未对投标人近年工程获奖情况作要求,但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要求上传“近年投标人工程获奖情况表及相关附件”,时候需投标人近年工程获奖? 回复:不需要招标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樊城分局 ****年*月**日递交时间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