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莆田市城厢区尚飞特贸易有限公司)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莆田市******:
经本局调查,****年*月**日设立登记的莆田市******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市场主体和人员均无法联系。本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进行冒名登记情况公示,目前公示期已满。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本局拟撤销****年*月**日莆田市******设立登记。
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将《撤销商事登记告知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附件: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决定告知书(莆城市监冒告字〔****〕第*号)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