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8标段-泉河干渠(桩号0+160~7+166)明涵新建及渠系建筑物重建工程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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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标段-泉河干渠(桩号*+***~*+***)明涵新建及渠系建筑物重建工程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正文开始 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标段-泉河干渠(桩号*+***~*+***)明涵新建及渠系建筑物重建工程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湖北恒达******|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GS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标段-泉河干渠(桩号*+***~*+***)明涵新建及渠系建筑物重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标段-泉河干渠(桩号*+***~*+***)明涵新建及渠系建筑物重建工程(项目编号:YCGSL****-******-**)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自****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修改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自****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投标人因事业单位改制未到位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在上级主管单位的,须上传隶属关系证明材料或投标人事业单位改制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实拨)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达******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新 电话:***********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