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怀柔区文化馆关于征集《怀柔文艺》内部资料编辑发行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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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示文艺创作成果、探讨群文工作、普及文艺知识和培养文艺人才,指导辖区群众开展文艺工作,怀柔区文化馆继续开展《怀柔文艺》内部资料编辑发行(不含印刷)工作,现向社会征集有相关经验的单位策划实施此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怀柔文艺》内部资料编辑发行  (二)实施单位:怀柔区文化馆  (三)实施时间:****年*月-**月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元)  (六)项目内容及要求:  按照文化导航、群文论坛、文化资讯、非遗传承、文化人物、知识广角、歌曲拾珍、影像画廊、我身边的创城故事等**余栏目做好图文编辑、文本校对及排版设计工作,做好资料全年*期,每期****册,共****册的邮寄发行工作,开展主题征稿和读者交流活动,做好刊号年审和稿酬统计发放等与此项目相关工作。  二、征集企业范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须具有近几年履行本公告文件各项规定的工作经验。  三、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二)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详细策划实施方案;  (五)本项目预算明细;  (六)近几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有意向的单位需提供胶装成册文件*份,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封装于文件袋中。所有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报送时间  ****年*月**日**:**前,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怀柔区文化馆将予以拒收。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号(怀柔区文化馆南楼***室 创作部收)  联系方式:王老师、史老师  电话:***-********(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怀柔区文化馆****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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