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警示教育强震慑 监地共建提质效 --桂平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西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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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深化监地合作,让社区矫正对象“沉浸式”体验监内管教模式,进一步加深其认罪服法意识,促使他们积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助推平安桂平建设再升级。****年*月**日-**日,桂平市司法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江监狱深化监地合作,分两批次组织***名社区矫正对象到西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狱警的统一指挥下,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接受严格安检后,列队有序地走进高墙内,实地对监狱内服刑罪犯的操作车间、监舍等场所进行参观,感受服刑人员半军事化管理的生产、生活和日常集训情景,切身感受“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异。在警示教育现场,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讲述自己漠视法纪、心存侥幸、一步步堕落,最终沦为“高墙之内”的阶下囚的经历和心路历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自觉增强法律意识、服从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积极接受矫正。其发自肺腑的深刻忏悔、对自由和亲情的渴望,给现场参加警示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带来巨大心灵震慑。桂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辛树雄强调,社区矫正并非无刑,宽大并非宽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就是给社区矫正对象开的一剂能够震慑心神、让人保持清醒、让人算清人生账的良药。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要求,一是要认清自身罪犯的身份,深刻认识此次警示教育的重要性,领会何为“一墙之隔,两种人生”,要真诚认罪、悔罪、服法。二是要加强学习,增强自身法律意识。要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养成守法习惯,自觉服从司法局、司法所的管理教育。三是以实际行动进行改造,严守规定。对一些易发的违法犯罪行为譬如危险驾驶罪、赌博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有足够认识,坚决杜绝再次碰触法律红线。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感悟道:“当监狱门关闭的那一刻,我的心就提了起来,很压抑,很难受,感觉人生没有了希望,相比在监狱内服刑,我现在还有相对的自由,可以陪伴家人,我会倍加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对监禁刑罚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理解,也让他们体会到社区矫正“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刑事执行理念,同时,对身份认识模糊、法律意识淡薄的社区矫正对象起到有力震慑。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