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锦江区东大灯饰广场地块整合项目合作合同》纠纷律师(一审)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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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东大灯饰广场地块整合项目合作合同》纠纷律师(一审)代理服务
比选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灯饰广场地块整合项目合作合同》纠纷律师(一审)代理服务由成都市兴锦******作为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东大灯饰广场地块整合项目合作合同》纠纷律师(一审)代理服务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成都市锦江区东大灯饰广场地块整合项目合作合同》纠纷律师(一审)代理服务;现拟通过比选方式采购供应商一名,为《成都市锦江区东大灯饰广场地块整合项目合作合同》纠纷律师(一审)代理服务提供法律服务。
*.*比选控制价:**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案件一审结束。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其报名,满足资格的参选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以邮箱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均需加盖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采用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两种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邮箱报名方式:按本章*.*项要求提供所有证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并联系本项目比选负责人进行确认,待检查通过后,比选申请人按要求支付报名费;我单位向报名单位发送比选文件电子档和报名表。比选申请人需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递交填好的报名表及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必须与发送邮箱的扫描件一致)。
现场报名方式:按本章*.*项要求提供所有证件加盖鲜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四川******(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五段***号华润广场A座三楼,华璞集团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s://***.******.***.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兴锦******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南路*号
邮 编:******
联系人:柯女士
电 话:***-********转****
比选代理机构(全称):四川******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五段***号华润广场A座三楼,华璞集团二楼
邮 编:******
联 系 人:江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