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汉滨区迎风至吉河公路自立至吉河段改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复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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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招标基本情况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负责汉滨区迎风至吉河公路自立至吉河段改建工程(一期)施工(以下简称“本工程”)公开招标工作,于****年*月**日发布了本工程招标公告,于****年*月**日*时组织开评标工作,并于****年*月**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日,****年*月**日招标人收到陕西******递交的质疑函文件一份。二、质疑事项及复议结果(一)质疑******事项如下:******项目经理丁飞的业绩*:汉滨区叶坪镇桥亭至河口公路改建工程,开工时间为****年*月**日,竣工时间为****年*月**日;业绩* :平利县蒋家坪秦巴古茶村公路服务区G***改线工程,开工时间为****年*月*日,竣工时间为****年**月**日,且人员履约信息中项目总工显示任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可认定为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年**月**日,业绩*与业绩*开竣工时间重复,属于项目经理在建项目,且项目经理姓名未在人员履约信息中显示,此项目经理业绩应为无效。复议结果:******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经理丁飞业绩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项目交(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以及业绩的数量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要求”及“投标人须知正文中*.*项要求”)。(二)质疑阿拉******事项如下: 阿拉******项目经理蔡勇业绩:长丰****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沛双路*标段竣工时间为****年*月**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竣工时间应为****年*月*日后,此项目经理业绩应属无效业绩。复议结果:阿拉******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经理蔡勇业绩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项目交(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以及业绩的数量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要求”及“投标人须知正文中*.*项要求”)。招 标 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