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兴国县人民医院电子胃镜项目(项目编号:GZMC2012-XG-X019)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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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受兴国县人民医院委托,现就其电子胃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GZMC****-XG-X*** (二)招标内容: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及要求*电子胃镜(国产)*条品牌:EG-**WR,其它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取得制造商(或本省代理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加盖公章);*、提供设备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设备注册证及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所投设备注册证过期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在有效期内的受理通知书、延期公告及器械注册审批进度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 —— **:** , 下午*:** —— **:**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各投标人可到赣******(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号,电话****-*******)现场报名购买资料。报名及资料工本费***元/套(售后不退)。邮购另加**元/份,邮寄购买者,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赣******,并注明所参加的项目编号、品目号、委托代理人以及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五)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采购项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 ¥****,以现金方式(密封,打包)在开标前缴纳。未中标者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按中标金额的*%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予以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完成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行为予以无息退回。(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年 *月**日 **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将军中学往县城***米处,电话*******),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招标机构:赣******详细地址: 兴国县凤凰大道***号联 系 人:李芯连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函件: MCZTB****@***.com开 户 行: 工商银行兴国支行账  号: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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