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江县果树路(文昌路-立人路)(横二路)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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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果树路(文昌路-立人路)(横二路)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ANNGZ*****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果树路(文昌路-立人路)(横二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项目编号:****ANNGZ*****各投标人:“庐江县果树路(文昌路-立人路)(横二路)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ANNGZ*****)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中的“*.*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变更为“*.*获取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号邮编:******联系人:郭工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邮编:******联系人:薛工电话:****-************年*月**日第*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提交节点: ****-**-**交易中心见证办理状态: 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附件: 补疑*.pdf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果树路(文昌路-立人路)(横二路)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ANNGZ*****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果树路(文昌路-立人路)(横二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公告 项目编号:****ANNGZ***** 各投标人: “庐江县果树路(文昌路-立人路)(横二路)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ANNGZ*****)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清单控制价文件(含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及ZHZB文件随本次补疑一并发放,以本次上传附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补疑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使用。 二、庐江县果树路(文昌路-立人路)(横二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ANNGZ*****)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增加电子保函形式。 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内容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时间: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的其他形式: 工程款支付担保可******担保、电子保函、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注: (*)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现变更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担保、电子保函、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注: (*)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号 邮编:****** 联系人:郭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 联系人:薛工 电话:****-********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附件: 庐江县果树路(文昌路-立人路)(横二路)工程.zip补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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