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肥西县花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四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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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花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四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GSBN**** 招标(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磋商日期:****年**月**日 肥西县花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四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报价:人民币 ******.**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业主单位: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 联 系 人:邓勇 电 话:*********** 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项目负责人:朱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参审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室,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审单位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参审单位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 ****年*月**日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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