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肥西县花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四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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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花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四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GSBN****
招标(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磋商日期:****年**月**日
肥西县花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四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报价:人民币 ******.**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业主单位: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
联 系 人:邓勇
电 话:***********
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项目负责人:朱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参审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室,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审单位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参审单位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
****年*月**日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