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闽清县溪滨路(天行新区段)景观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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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YSZB-****-***)各投标人:根据闽清县溪滨路(天行新区段)景观工程答疑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经与招标人商议,现作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招标文件补充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中招标编号为YSZB-****-***有误,修正为YSZB-****-***。*、招标文件中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原来为:“*、项目经理 * 人,满足下述条件*.*、*.*中之一:*.* 职称: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市政工程;*.* 职称: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 园林;”修改为:““*、项目经理 * 人,满足下述条件*.*、*.*中之一:*.* 职称: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市政工程;*.* 职称: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 园林;”本补充通知作为闽清县溪滨路(天行新区段)景观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人:闽清县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