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广播电视编录设备项目(项目编号:YDRH2012-YD-X015)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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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于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于******受江西省于都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委托,现就其广播电视编录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YDRH****-YD-X*** (二)招标内容: 品目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参数 一 广播电视编录设备(国产) *批 详见询价文件三、采购项目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摄录一体机、录像机及非编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供货及服务承诺证明原件(供货时提供);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作日内:*∶**~**∶**,**∶**~**∶**),在于******购买,标书工本费***元/本,标书售后不退(场外汇款购买者应在缴款单中注明“缴款单位、缴款人、联系电话和YDRH****-YD-X***品目 标书工本费”字样,并告知于******,否则被视为未报名的结果由场外汇款者自行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询价采购项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元),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帐、电汇或现金形式到达于******帐户(场外汇款购买者应在缴款单中注明“缴款单位、缴款人、联系电话和YDRH****-YD-X***品目 标书工本费”字样,并告知于******,否则被视为未报名的结果由场外汇款者自行负责),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了代理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按本文件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时间、方式(转帐、电汇、银行汇票)和帐户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安装、调试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在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长征大道**号中国银行大楼六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于中一路**号 联系人:邓晓海 电话:****-******* 邮箱: ****** 开户行:中国银行于都支行 户名:于****** 账号:************ ******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