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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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更正公告发布日期:****-**-** **:**:** 浏览人数: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对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对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进行如下更正:一、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二、项目编号:JH**-******-*****校内编号:LNNUZC*******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四、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 核心产品 **.*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现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核心产品 台式电脑 **.*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二、本项目第三章 货物需求,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三、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五、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投标文件中务必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用CA锁进行网上文件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和网络设备等)进行CA锁解密。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在解密期间,解密后,供应商可自行在网上查看唱标信息。*、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至大连******(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不接受到付邮件。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投标人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连******地址:沙河口区西南路***-*、*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学涛、司伟、生新维、王磊电话:****-********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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