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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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委托,对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万元整*、招标内容:根据对喀什地区莎车、泽普、叶城和巴楚四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交通出行特征等的基础信息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公共客运交通的需求预测,提出规划目标,编制公路客运和公交线网规划、配套枢纽场站规划、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要求和内容)*、项目完成时间:****年**月**日前,完成莎车、泽普、叶城和巴楚四县的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法人机构,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投标单位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投标,大企业投标不予接受。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成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成员。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法人机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售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五、报名的时间、地点: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下午**:**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楼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本,文件售后不退。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六、本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七、招标答疑会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招标答疑会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楼会议室八、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九、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前递交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楼会议室十、开标会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开标会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楼会议室十一、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号联 系 人:秦平电 话:***-********招标代理单位:******地 址: 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邮 编: ******联 系 人:赵贞电 话: ***-********传 真:***-********邮 箱: zhen***@***.com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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