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无口蹄疫区缓冲区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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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CG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委托,对 长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无口蹄疫区缓冲区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人:长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无口蹄疫区缓冲区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六、投标有效期:为 **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七、答疑会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十三、投标开始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十六、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无口蹄疫区缓冲区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乙方**%货款,供方完成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需方在*日内一次性付给供方**%尾款。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类或*类以上); *、具有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证明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否则投标无效。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证明原件的产品项目为:*-**、**-**、**、**、**,共**项。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十四、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年; *、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 **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长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所有售后服务均要求原厂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在在长春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专业维修人员。 *、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零备件,并保证**年以上的供应期. *、设备出现问题,卖方收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提出解决方案。应*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内陆运费由卖方承担。 *、提供设备最新信息及应用资料 **、长期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支持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元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春市普阳街****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邮政编码:******传真:****-********联系人:郭春城 电话:********闫镇 电话:********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负责人:裴建华联系电话:****-********、***********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号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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