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清河浙江商贸城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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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清河浙江商贸城项目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河****** 工程地点 清河县青临路与***国道交汇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清河县事成******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元 招标文件价格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顾红杰 联系方式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地区 清河县 文件发售时间 ****-*-*至****-*-**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 招 标 公 告项目编号:******X******、清河浙江商贸城项目工程已经清发改投资核字【****】*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次招标工程为清河浙江商贸城项目工程,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县清临路与***国道交汇处,资金已基本落实。*.*工期要求***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外省企业提供进冀备案证明文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通过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至 **** 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时**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按中标价的**%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清河县事成******。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清河县事成****** 办公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号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李海龙 王永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小组成员:李海龙、米香玉、吴杰峰。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李海龙 王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