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厦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厦人社规〔****〕*号)要求,我局结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核验”、“****年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日常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登记注册并经行政许可、备案和告知(书面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经审核、复查被评价为A类机构**家、B类机构**家。一、评价结果为A类的**家按时完成并通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核验”,且未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共计**家,评价为A类。二、评价结果为B类的**家不符合行为规范,未按时完成“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核验”,被“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和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检查出现问题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计**家,评价为B类。三、评价结果运用根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情况,对管辖范围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实行分类监管。(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被评为A类,实行以下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免除检查或者减少检查频次;*.参加评优、评先、评******上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银行信贷等活动需要出具守法意见时,优先出具守信的肯定性意见。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被评为B类,实行以下监管:*.作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重点加强日常政策的辅导和咨询,进行警示约谈,通过约谈督促其及时纠正整改违规失信行为,达到评价内容和规范的要求,提升守法诚信等级,防范和化解市场秩序失范风险;*.依法追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行政处罚,对其再次违法行为给予高限处罚;*.参加评优、评先、评******上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银行信贷等活动需要出具守法意见时,不予出具或出具否定性意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被评为B类且自作出评价结果结论之日起至整改期限满未整改到位的,列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黑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经营者,我局将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布,记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 同时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公示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补充材料。逾期无异议,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公告。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号联系电话:****-*******附件*:****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A类)附件*:****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B类)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