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浙江汉维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新增年产室外光缆150万芯公里,皮线光缆20万公里,特种电力光缆4万公里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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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新增年产室外光缆***万芯公里,皮线光缆**万公里,特种电力光缆*万公里技改项目已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室外光缆***万芯公里,皮线光缆**万公里,特种电力光缆*万公里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大道****号  建设规模:项目拟利用企业原有厂房进行数字化、标准化改造,购置双路高速着色机、高速二次套塑设备、**皮线机、*PGW不锈钢焊管生产线、OPGW管型绞线机、*PGW摇篮型绞线机、复绕机、**室外光缆护套生产线、双扭式四对成缆机、芳纶纱被动放线绞笼、LED着色机固化炉、智能收线系统(机械手)等智能化设备和系统软件以及ERP、MES等数智化管理系统、机器视觉检测系统、光时域反射仪、OFM光纤多参数测试系统、FGM光纤几何参数测试系统、FCD***光纤色散/应变测试系统、光缆卧式拉力试验机、光缆拉种试验机废气处理设备等数智化管理系统和检测设备。项目竣工后形成年产室外光缆***万芯公里,皮线光缆**万公里,特种电力光缆*万公里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万元,利润****万元,税收****万元。  本项目已于****年**月**日由长兴县浙江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项目代码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表*-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  下庙里  居民区  (GB****-****)二级  西  约***m  *  锦棠里  居民区  西  约***m  *  宝龙世家  居民区  西  约***m  *  凯悦大厦  办公区  西北  约***m  *  国贸大厦  办公区  西北  约***m  *  长兴交通投资大楼  办公区  西北  约***m  *  万华·金御湾  居民区  东北  约***m  *  都市中央广场  办公区  东北  约***m  *  汽车总站  办公区  东  约***m  **  杨庄里  居民区  南  约***m  **  陈塘幼儿园  学校  西南  约***m  **  陈塘村  居民区  西南  约***m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不涉及。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着色、固化废气、套塑废气、焊接烟尘。  (*)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生产噪声。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清洗废液、一般包装固废、次品、滤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油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废气:本项目各车间产生的着色、固化、套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各车间有效收集后,通过经配套的管道冷却+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沿不低于**m排气筒高工排放。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烟尘净化系统收集处理后车间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噪声:企业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振垫;生产过程均需关闭门窗;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固废:本项目一般包装固废、次品、滤渣经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油等危废则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大道****号  联系人:王工电话:*********** 邮编:******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地址:湖州市长兴县明珠北路****号振力大厦**楼****室  联系人:王勇电话:****-*******邮编:******  (*)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当地环保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电话:****-*******邮编:******  九、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   ****年*月**日*******-*****-***-环境影响评价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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