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访答疑②丨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理匿名举报?匿名举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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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理匿名举报?匿名举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都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匿名举报的,应当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依据《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九条,匿名检举控告,属于受理范围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程序受理。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不得擅自核查检举控告人的笔迹、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等信息。对检举控告人涉嫌诬告陷害等违纪违法行为,确有需要采取上述方式追查其身份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纪委监委批准。第三十条,虽有署名但不是检举控告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或者无法验证的检举控告,按照匿名检举控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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