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雅安市名山区E3-17地块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体系,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雅安市名山区E*-**地块所有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征收。一、征收目的国有土地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征收范围E*-**地块范围内所有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详见房屋征收范围图)。三、房屋征收部门及联系方式征收部门:雅安市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实施单位: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四、签约期限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且评估结果公示满*日后的*个月内为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限。五、其他事项(一)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应当按照《雅安市名山区E*-**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三)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日内向雅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